在美國加州長灘市的街頭蹓跶了幾天,驚訝地發現,這邊的車主給汽車玻璃貼膜的積極性很高,目測有七、八成的車貼了膜。而據國內廣泛流傳的說法,美國是禁止給汽車貼膜的,或者,美國人是不喜歡給汽車貼膜的。
▲美國加州汽車貼膜很普遍
想想也不奇怪,加州以陽光著稱,有點年頭的汽車,車漆都能曬“爆皮”,人們在車上貼個膜為自己擋擋太陽很正常。奇怪的是,為什么會有美國禁止汽車貼膜的說法呢?
我查了一下加州當地的法規,確實對汽車貼膜有一定的限制,但遠遠談不上禁止。
我們所謂的汽車貼膜,美國人一般叫“window tinting”,而“tint”一詞,大概是染色的意思。加州有關汽車車窗“tinting”的法規于1999年開始實施,主要條款如下:
▲長灘市街頭的一家汽車貼膜店
一, 汽車前風擋只允許上方一條貼膜,寬度不能超過4英寸(大約10厘米),而且只能貼不反光的膜。
二,駕駛位和副駕駛位的兩個車門玻璃,使用的車膜透光率不能低于88%,或者,原廠玻璃貼上膜后的整體透光率不能低于70%。
三,汽車后排的車窗和后風擋,貼膜的透光率沒有限制。
簡單解讀一下,當地法規限制的不是貼膜,而是車窗玻璃的“透明度”,而且限制的只是前風擋和前排兩個車窗。大家對“透光率”可能沒有具體概念,這么說吧,原廠汽車前風擋玻璃看上去很通透,對光線沒什么阻擋,但實際透光率在75%到85%之間,而側窗玻璃的透光率要低于前風擋。如果要求前側窗的透光率不能低于70%,基本上就等于說不能貼膜,要貼也只能貼透光率特別高的高檔無色膜。
但加州人并不老老實實照辦,開頭說到的七、八成貼了膜的車中,大概有一半車的前排側窗明顯顏色較深,一看就“超標”了。
▲目測合格的車(上圖)和目測不合格的車(下圖)
在長灘市的街頭,給汽車貼膜的門店很容易找到,看來,貼膜也是當地的主流生意。
▲這種汽車貼膜店在長灘很容易找到
我逛了兩家貼膜店,裝模作樣地說要給新買的車貼膜,接待的小哥給我虛構的私家車——一輛紅色本田三廂版思域報了價,其中一家的報價是:前風擋200美刀,四個側窗和后風擋加起來295美刀,共495美刀,約合人民幣3100元。
這膜國內也有,看起來美國貼膜比國內比起來并不貴。接待小哥并沒有提法規禁止前風擋貼膜的事兒,不過,在一家店內的墻上,我看到了一個“友情提示”,介紹了貼膜的法規,并有免責聲明,大意是:你愛怎么貼膜是你的事兒,犯了法與店內無關。
▲店內提示前風擋和前門玻璃貼膜是非法的,但并不拒絕這種生意
其實,不光是貼膜店不管閑事兒,加州的警察也懶得管這種事兒。很多車的前門玻璃一看就有問題,但警察視而不見。據《洛杉磯時報》報道,當地公路巡警負責人給出的理由是,警察人手有限,處理交通事故都忙不過來,沒時間去查非法貼膜。
但這并不是說非法貼膜就沒事兒,如果你開車超速,警察攔下后,會要求你把前窗玻璃降下一半,隨手用儀器測一下透光率,如果超標,那就把超速和非法貼膜合并處罰。
美國公路上巡邏的警察,手里有一種便攜式的儀器,往車窗玻璃上一夾,就能測出透光率合格不合格。
▲美國巡警配備有檢測汽車玻璃透光率的便攜儀器
加州警察查非法貼膜,完全是摟草打兔子,捎帶著搞一下子,所以加州人給汽車貼膜就比較隨意,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還有這方面的法規,因為超速被“合并處罰”時才恍如夢醒。
西部的加州是一回事兒,東部的紐約州又是另一回事兒。從去年開始,紐約州把車窗玻璃透光率檢測列入到汽車“年檢”的必檢項目,警方給出的理由是,這個程序有助于提高執法人員和車上人員的安全性。
▲紐約州已經把汽車玻璃透光率檢測納入汽車年檢
這其實也是美國各州對汽車玻璃透光度立法的初衷。在1990年代,美國各州開始了相關立法,條款也大同小異,基本都是要求前風擋和前排車窗保持較高的透光率,也就是說,要讓人能從車外清楚地看到駕駛人和乘客的情況。
美國是個汽車社會,也是私人可以合法持槍的社會,警察執法時,經常需要攔停車輛,如果車內情況不明,敵暗我明,警察的人身安全就會受到威脅;另外,如果車上的駕駛人或乘客遇到險情,車窗透明度高的話,也便于巡邏的警察及時發現問題。
▲前風擋和前車窗保持較高的透光性,有助于警察觀察車內的情況
除了治安方面的考慮,如果前風擋和前排車窗透光性差的話,還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,增加車禍風險。
總的來說,美國不是禁止汽車玻璃貼膜,也不是美國人不愛貼膜,而是美國法規對貼膜有一些限制。
在我們中國,由于沒有法規的限制,汽車貼膜幾乎是買新車后必做的功課。汽車貼膜確實有很多好處,比如可以隔熱,可以防紫外線,可以保護隱私、可以讓車看上去更酷等等,但人們往往忽略貼膜的副作用,比如是否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,是否會帶來車內空氣污染等(回復“貼膜”,可閱讀汽車貼膜知識的解讀)。
國內能隨便給汽車貼膜,但大家也別太隨意,要貼就貼大品牌的中高端車膜,透光、隔熱、防紫外線等指標都有保證,那些雜牌廉價車膜,除了擋擋視線、污染污染車內空氣,實在談不上有什么好處。